一是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室作用,强化内部监管。在基层所业务工作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县区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基层国土资源所所长的重大事项必须向所属的县区局纪检监察室报告。国土资源所长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辖区内开办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相关联的公司,干部职工不得从事与国土资源有关的兼职工作或投资入股。
二是坚持阳光行政,强化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基层国土资源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过错责任追究、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纪律及考勤等制度,对基层所政务公开的内容、职能职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上墙上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是开展培训学习,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要求县区局严格按照年初学习培训计划,每周五下午安排全体基层所工作人员参加县区局组织的集体培训学习。每年市局对全市国土资源所干部职工轮训一遍。通过正面教育,鼓励党员干部向基层国土所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学习,另外还以反腐倡廉专题片进行警示教育,让全体基层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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