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4〕19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4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17日以豫政土〔2014〕1063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后谢乡白坡村、后谢村、邓店村、谢庄村、娄庄村、河东王村、辛庄村、孙店村、铁炉村。征收召陵区后谢乡白坡村耕地2.1093公顷、建设用地0.1578公顷,后谢村耕地2.0610公顷、其它用地0.0866公顷,邓店村耕地11.8668公顷、其它农用地0.5601公顷,谢庄村耕地4.4939公顷、园地0.9902公顷,娄庄村耕地3.3855公顷、其它农用地0.0709公顷、建设用地1.5331公顷,河东王村建设用地0.4730公顷,辛庄村耕地0.2531公顷,孙店村耕地0.9532公顷、其它农用地0.0120公顷,铁炉村耕地0.0887公顷、园地1.1873公顷,总面积30.8152公顷(其中耕地25.2115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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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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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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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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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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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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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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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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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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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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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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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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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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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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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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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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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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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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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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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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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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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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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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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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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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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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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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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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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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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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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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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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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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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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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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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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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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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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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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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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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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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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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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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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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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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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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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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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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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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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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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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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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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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资金: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7.9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60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336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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