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2〕22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2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11月13日以豫政土〔2012〕1075号文件批准,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郾城区城关镇王堂村和孟庙镇英张村。征收城关镇王堂村集体耕地18.1112公顷、其他农用地0.7607公顷,孟庙镇英张村集体耕地15.5454公顷、其他农用地0.3375公顷,共计34.7548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及《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年产值的通知》(漯政土〔2009〕132号)进行补偿,具体数额如下:
|
|
|
|
单位:公顷、万元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王堂村
|
18.8719
|
76.8
|
1449.3619
|
27.1668
|
|
英张村
|
15.8829
|
76.8
|
1219.8067
|
23.3181
|
|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漯政[2009]85号文件据实补偿。
3、社保资金: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标准为13.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835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362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