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浏览:818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1)60号
韩凯丽(身份证:4111***0026)、尚子垚(尚灵霄)(身份证:4111***0196)申请对坐落于河南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源汇区泰山路与南环路交叉口碧湖御苑小区5#楼5幢201号(预告证:YG2013000277)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尚时伟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韩凯丽、尚子垚(尚灵霄)继承。尚中华(身份证:4111***6051)、刘灵梅(身份证:4111***3525)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韩凯丽、尚子垚(尚灵霄),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