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浏览:676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1)63号
陈茁(身份证:4111***0014)、万玉玲(身份证:4111***1521)申请对坐落于人民东路百姓嘉园4#楼(房产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070012758号); 河南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源汇区金穗广场5幢1-2层8号(不动产证:豫2018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不动产权第0021272号)的两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陈卫星名下的上述不动产(陈卫星拥有部分)由陈茁、万玉玲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陈茁、万玉玲,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