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浏览:838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1)73号
楚秀范申请对坐落于双龙区祁山路3幢9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04569号;土地证:漯国用2003第009476号); 五一路3幢2号(房产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房权证源汇区字第0000031477号;土地证:漯国用2003第016061号)的两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马慎言名下(马慎言拥有部分)的上述不动产由楚秀范继承。马卫东、马旭东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楚秀范,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