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浏览:285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22)第526期
谷李新持2012年9月5日与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票据及河南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召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豫1104民初2129号申请办理经济开发区解放路南段宏宇.汇景城7#楼(图幅号132-503-IV,丘号8,幢号7,户号203,建筑面积94.18平方米)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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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