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浏览:232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22)第549期
根据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191执恢1138号之二和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191执恢1138号之三,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王凤云 | 河南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源汇区漯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家盛世家居广场 | 20090013470 | 4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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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