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浏览:285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2)34号
刘金福(身份证:4111******1510)申请对坐落于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沙澧锦绣花园23幢4单元108号(合同编号:411100202001060024)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王秀花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刘金福继承。刘书伟(身份证:4111******1518)、刘红卫(身份证:4111******1593)、刘艳玲(身份证:4108******3520)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刘金福,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